三、药物配伍禁忌
(一)疗效配伍禁忌
又称药理性配伍禁忌,是指处方中某些成分的药理作用是存在着显著的拮抗,从而降低了疗效或产生严重的副作用甚至毒性。相互抵消作用:有将两种相反的药物配合到一起。
(二)物理性配伍禁忌
两种以上的药物配合在一起时,产生分层、沉淀、潮解与液化等物理性状的改变,为物理性配伍禁忌。把两种药物配在同一药液中,有时其中一种药物会出现沉淀析出,如12.5%红霉素注射液以o.9%生理盐水稀释,会出现浑
浊、沉淀。活性炭等有强大表面活性的物质与小剂量抗生素配合,后者被前者吸附,在消化道内就不能再充分释放出来,影响疗效。
(三)化学性配伍禁忌
将两种以上的药物配合在一起,产生化学反应,很多药物因此而使药效降低、消失、甚至产生毒性物质,并常
出现沉淀、变色、产气、燃烧等。如碳酸氢钠遇稀盐酸则产生二氧化碳;氧化剂与还原剂相遇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甚至发生燃烧或爆炸。
因此,在药物联合应用时,应特别注意各种药物的药效,物理、化学配伍禁忌,注射液联合应用时,应注意溶液的PH值,当不了解药物的物理、化学性质而只了解药效时,合用时应最好分开用,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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