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抗菌药物的分类及联合应用
(一)抗菌药物的分类
药分为四大类:第一类为繁殖期杀菌剂,如青霉素类、头孢菌素类等;第二类为静止期杀菌剂,如氨基糖苷类、多粘菌素;第三类为快效抑菌剂,如四环素类、甲砜霉素、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;第四类为慢效抑菌剂,如磺胺类等。
也有人把青霉素类、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列为主要是抗革兰氏阳性菌的抗生素,把氨基糖苷类、多粘菌素类抗生索列为主要是抗革兰氏阴性菌的抗生素,把四环素类、甲砜霉素列为广谱抗生素。磺胺药主要是抑制细菌的繁殖,虽较广谱,但药效较低。
(二)联合应用的目的和意义
联合应用的主要目的,在于扩大抗菌谱、增强疗效,减弱毒性反应和延缓或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。
联合应用抗菌药有时可出现相加、协同、无关和拮抗等4种现象或作用,相加作用代表两种药物作用的总和,协同作用是指用后取得抗菌效果较相加所得的效果更好;无关作用是指总作用不超过联合中较强的作用;拮抗作用则表示两药合用时其作用互相抵消或减弱.
(三)联合用药的标准
1.病因不明,病情危急的严重感染或败血症。
2.单一抗菌药不能有效控制的严重感染或混合感染。
3.容易出现耐药性的细菌感染,或需要长期用药的疾病,为防止耐药菌的出现,应考虑联合用药。
4.对某些抗菌药不容易渗入的感染病灶。